2022级各专科教学班:
毕业实习是实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专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考察专科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院《专科生毕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教学安排,2022级专科学生在2024年春季学期(第五学期)需完成毕业实习及实习报告撰写任务。为了保证毕业实习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届专科毕业生实习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4月14日,共15周。各阶段安排如下:
岗位实习时间: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提交实习鉴定表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
提交实习报告初稿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7日
提交实习报告终稿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
实习报告成绩评定时间: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
二、实习专业及指导教师
1、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林业技术。
2、指导教师:详见《2022级专科各专业指导老师安排表》。
三、毕业实习形式
学院采用分散实习形式开展毕业实习,实行目标管理。学生自行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实践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四、具体要求
1.各班级组织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任务,明确毕业实习的各项要求。本次实习报告全程在网络学习平台完成上传、修改、评定成绩等,请认真阅读《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毕业实习报告(鉴定)网络平台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
2.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实习鉴定表》基本信息及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及实习成绩,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络学习平台上传《实习鉴定表》扫描件。
3.学生严格按照《毕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并在网络学习平台上传初稿、修改、终稿等电子版,指导教师在网络学习平台评阅,提出指导意见,并评定成绩。实习报告初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上传三次,修改三次仍不合格者,不予评定成绩,延迟毕业。
4.毕业实习总成绩100分,其中实习鉴定成绩占40分,实习报告占60分。
5.学生将纸质版实习报告(终稿)及实习鉴定表,装订后提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交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
附件2:《毕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
附件3:《毕业实习报告》封面模板
附件4: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毕业实习报告(鉴定)网络平台操作手册
2023年11月28日
打印:张智霞 校对:徐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