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专升本


专业代码:080601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应用能力强,掌握工科基本理论知识和以电能生产、传输与利用为核心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区域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需求,培养能在电气工程领域,从事电力系统及一般厂矿的电气及自动化的设计、运行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电气工程建设和管理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必要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的基本训练。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职责;具有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刻苦、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

2、具备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电气工程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气相关工程问题。

3、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电气相关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4、能够就电气相关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

5、了解电气工程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简单的听、说、读、写能力,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

三、核心课程

电路原理、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电力拖动与控制、电力系统分析、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自动装置、高电压技术等。

四、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

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修业年限:两年半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生操行评语鉴定合格,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青海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

2、按照《青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